你買的房子是「資產」?還是「負債」?
在開始聊這個話題之前,首先我們以富爸爸書中的角度就「資產」和「負債」先下一個定義:
會從你口袋中把你的錢拿出去的,就是負債;
能把錢拿進你口袋裡的,就是資產。
也就是說,能夠源源不斷創造現金流入你口袋裡的才能算是資產,
會使你持續不斷的花錢支出的就是負債。
接著,就能把房子做以下簡單的分類:
1. 貸款買房子:因為必須不斷支付現金,所以是負債。
2. 現金買房子來租給別人:可以不斷收到租金,所以是資產。
3. 貸款買房子租給別人:如果租金收入大於支出項目的話就是資產,但如果租金收入小於支出項目的話則是負債。
上面提到的支出,實際計算時是除了貸款之外還必須再加計算各項稅金、裝潢+維護修膳成本的分攤、房屋家具器材等的折舊、管理費、保險…等相關費用,所型成一個「支出項目」。
簡單的說,「收入」>「支出」就是資產,「支出」>「收入」就是負債,就是看人怎麼去使用他。
就算是無貸款、以現金買入的房子,每年還是要負擔房屋稅、土地稅還有房屋損壞的修繕等相關費用,長期來看也可能是一筆相當大的支出。也就是說,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,自住的房子通常都算是負債。
出租的話,只要你的租金收入可以大於你的貸款跟一些房子的開銷(就是上面所提的支出項目),使你的現金流是正的話,那你的房子就可以說是資產而不是負債了。
就有人就要問了,如果我20年後把房子的貸款還了以後,那總該變資產了吧?
答案當然:不是。
因為即使你還完了,但房子仍然不會為你帶來任何的現金收入,而你每年還是要為你的房子裝修跟稅金(而且還沒計算),所以他還是把錢從你的口袋流出去,而不是流進你的口袋。
其實習慣上華人都覺得「有土斯有財」,就覺得好像擁有不動產才是「實在」,也很能夠理解把房子當作「家」的溫馨感受,但如果你擁有不動產但無法使它帶來收益,那麼擁有不動產跟抱著石頭其實沒兩樣,因為石頭也不會為你帶來收益(我是指普通石頭)。
就「理財」或「投資」的角度來看,不能賺錢的都不算是資產,「實在」的滿足感和「家」的溫馨感受只是一種「Fu」而已,對收益不帶來任何意義。
無論是投資或是自住,買房子之前至少你要有「資產」和「負債」的概念,免得錢從口袋一直流出去還搞不清楚為什麼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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